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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株洲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将知识产权纳入对9个县市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考核指标。
2007年12月14日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批以来,株洲市坚持在“两型社会”建设改革中突出“三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主导,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同时,作为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重大举措,株洲把知识产权融入到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工作部门和环节,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水平促进新型工业化,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在全省率先将知识产权纳入新型工业化考核,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
《株洲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充分体现了株洲市委、市政府“既考核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又考核新型工业化发展潜力”的指导思路,除细化工业增加值、企业实缴税金、资产利税率、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招商引资等考核内容外,还吸收了科技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利用等“新型”指标。其中,工矿企业专利授权增长率列入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工业企业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获得数成为县市区、规模企业考核加分项目,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列入规模企业考核加分项目。充分体现“关注发展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这一举措必将促进政府部门与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推动株洲新型工业化进程。
(段永兴 彭春海)(2008-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