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株洲高新区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2年度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宣讲《湖南省专利条例》,研究加强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仲伯应邀到会进行专题讲座。陈副局长针对高新区的发展阶段和现状,提出“一个核心,四个提升”的建议对策,他指出,实现好高新区的“二次创业”,必须依靠自主创新,依靠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支撑,要宣传贯彻《湖南省专利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由顾峰区长主持,高新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会上,陈副局长做了“加强专利保护,建设创新园区”的讲课。他结合园区内“钻石切削”与瑞典SANDVIK公司及以色列伊斯卡公司的专利纠纷,“时代新材”与德国福斯罗集团之间的专利协议,“千金药业”对“千金”品牌的保护等身边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专利对提高园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应对策略和工作重点。陈副局长指出,高新区要从重视土地、资金、项目等“硬实力”,逐渐向重视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等“软实力”上转变,实现“二次创业”,增强园区和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陈副局长强调, 新的《湖南省专利条例》于2011年11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与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作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调整,在政策扶持、税收优惠、财政支持、职务发明、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服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对政府管理部门提出了不少新要求,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要引导好园区企业率先落实我省地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43/T 665--2011)。
据了解,2011年株洲高新区(天元区)申请专利586件,同比增长50%,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5件,占申请总量的40%;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新区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何应军、陈林) (20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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